一时间众人心中都充斥着压抑感,只听杨矩道:“还有信上还说洮州的临洮军不堪一击,挡不住他们的攻击,让冯源领着他的人火速赶往兰州,进入城中煽风点火,关键时候击杀守将,助他们破城。”
“没有了?就没有说吐蕃什么时候出兵,什么时候行动的?”裴旻问了一句。
杨矩猛的摇着头道:“真的没有了!”
裴旻快步来到李隆业身旁道:“薛王,我们不知吐蕃详细的进兵时间,这种事情,我们只能算早,不能算晚。必需尽快通知兰州刺史,做好迎敌装备。兰州是我大唐陇右重镇、丝绸之路要道,是我大唐不可或缺的经济枢纽,无论如何也不能有任何闪失。”
李隆业也知情况严重,肃然道:“我这就安排人快马通知兰州刺史。”他正想安排人手,却又给裴旻制止了。
“不,不对!薛王等我想想!”裴旻手中没有地图,当幸亏他早已有所准备,多次与薛讷、郭元振讨论陇右、吐蕃的情况。郭元振曾任凉州都督、陇右诸军州大使对于陇右的情况了如指掌,曾与他们细说陇右的关键所在。兰州作为丝绸之路的门户,自是陇右最关键的要地。兰州之后却是渭源县,渭源只是渭州的一小县,在地图上地理位置很是一般,不值得一说。
当时裴旻就觉得奇怪,为什么小小的一个县会是陇右仅次于兰州的第二重地,了解之后,方才知道:渭源县位于渭水源头,是黄土高原边缘与西秦岭地槽西端两大交汇地带,浅山、河谷川交错。那里地势平坦,水草丰茂,是马匹繁衍、生长的理想场所,是大唐最重要的军马场之一。
大唐如今最大的两大军马场,一个是山丹军马场,另外一个就是渭源军马场。
心念于此,裴旻高声道:“不只是兰州,渭源军马场也必须通知,吐蕃出兵十万,军事确实极盛。他们攻取的目标是兰州,而不是鄯州或者渭州,可见他们并不是为了侵夺土地,也不是为了与大唐殊死一搏。纯粹是为掠夺而来,兰州富而掠夺兰州。他们长驱直入,将目标定位兰州,那渭源军马场这块肥肉一定也会咬上一口。这信上没说,是因为没有必要。渭源军马场无险可防,仅凭营寨,防不住吐蕃的大军。现在我们应该分成三路,一路原路返回顺流而下,将吐蕃入侵一事告诉陛下,让陛下做好调兵准备与吐蕃一战。一路前往渭源军马场,通知那里的将士将军马往东驱赶,撤离军马场,避免军马为吐蕃掠夺。最后一路赶往兰州,通知兰州刺史做好迎敌准备。”
李隆业皱眉道:“有必要跑嘛?”
裴旻苦笑:“现在的唐军跟贞观、永徽时期,不能同日而语。若非智勇良将统帅,怕是挡不住吐蕃的军队。若非如此,吐蕃岂敢夸下海口直捣兰州?”
李隆业无言以对,即便大唐、吐蕃多年未战,当两国交界之处,唐朝依旧安排重兵把守,有临洮、河源、积石、莫门、白水、安人、振武、威武、宁塞、镇西、宁边、威胜十余支部队,共计六万余众。虽说比不上吐蕃十万大军,但是占据守势,怎么样也不可能由得吐蕃从洮州突进至近乎两百里外的兰州。
不是吐蕃强,实在是边军太弱!
李隆业抓着脑袋道:“这方面我完全不懂,静远兄,怎么安排,你直说就是。我听你的!”
裴旻也不墨迹道:“渭源军马场就麻烦薛王亲自跑一趟了,也只有你叫得动将官放弃军马场向东迁移。方侍郎,你带着所有姑娘原路返回,一路加快行船。这顺流而下,大半日应可抵达长安。若长安未得军情,立刻向陛下禀报。你们的护卫除了薛王留一点都分给我,我带去兰州,帮着守城。”
{}无弹窗裴旻的剑若流星一般耀眼,高指苍穹。这烈日当空,透亮的剑暗红的芒在空中光彩夺目,血从剑锋上滑落,而迅捷无比的黑鹰却已经斩成了两截。
原本的惊呼声消散了,众人如看鬼魅一般的看着裴旻。
黑影的来势骇人,但裴旻的那一剑更是可怕到极致!
眼力不好的人,甚至都看不清楚裴旻是如何出剑,什么时候出剑的。但越是眼力出众,看到的那一幕越是惊人。在场的大多数人都擅射箭,眼力绝佳,多数人都看清了那一剑。
黑鹰的来势极快,他们连射箭都来不及,而裴旻却在黑鹰离他还有不到一两的时候,从容拔剑,挥剑上撩。他的剑自下而上,如光似电,从黑鹰的尾部切入,将黑鹰斩成了两段。他不是用剑正面迎击黑鹰,枕戈待旦的将黑鹰斩杀,而是后发先至追上了黑鹰俯冲的速度,将黑鹰斩成两段。
速度精准自信胆气缺一不可!
“好!静远兄的神剑,无愧天下无双!”李隆业为裴旻捏了一把冷汗,此时抚掌大笑,他并没有看清裴旻是如何斩杀黑鹰的。只是瞧着,裴旻长剑出鞘,光芒一闪,黑鹰就如雹子一样,分左右落在地上,砸出了一个小洞。正所谓不明觉厉,越是看不懂越是厉害。至少李隆业是这么觉得的……
娇陈见裴旻潇洒从容的收剑回鞘,眼中闪着点点异彩,关于裴旻厉害的早已传遍长安,但他极少在众人面前施展武艺,真正见他剑术的人并不多。今日见他人剑一体那股从容自信,也不由心生念想:若我未来夫君也有这般风姿,那该多好?
她尚且如此,何况周边花痴少女,一个个露着迷妹的眼神,只恨不得要投怀送抱了。
至于地上的冯源看着已经斩成两段的黑鹰尸体,整个人都呆傻住了,泪珠滚滚而下。吐蕃人崇尚雄鹰,他们对于雄鹰的向往超越一切,甚至人死之后,选择天葬的方式,以血肉殉喂雄鹰。正是因为对鹰的崇拜,吐蕃人了解鹰也擅于驯养鹰,他们将鹰视为兄弟同伴,将它们看的跟自己的性命一样重要。
但是高高在上的雄鹰却让眼前这魔鬼一剑劈成了两截,望向裴旻的眼神充满了恐惧:突然他脑中闪过一丝念头,黑儿不应该在长安,怎会来此地?余光一瞄,果真见黑鹰右腿上绑着一个小竹筒。小竹筒是绿色的,落在草地上与野草同色,是以尚无人察觉。他哭喊着扑向了那黑鹰的尸体,悄悄的将小竹筒结下,藏入怀中。
娇陈突道:“这鹰是送信的,信给他收起来了。”原来娇陈身在青楼,阅人无数,极擅察言观色,也是凭着这一天赋,她才能避过多次危难。冯源神色细微的变化,让她察觉出来了,以她所在的那个角度,正好可以看见冯源的小动作。
裴旻自不疑娇陈说谎,给王小白使了一个眼色。
王小白将冯源按倒在了地上,搜出了小竹筒,将小竹筒双手递给了裴旻。
裴旻伸手接过,取出了竹筒里面的小布条,看着鬼画符似地诡异文字,有些傻眼,望向四周道:“你们谁懂吐蕃文的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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