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柚:“??”他迅速转过身去打开终端的数据库程序,惊悚地发现,他的申请列表里小猫哼唧“……到了。”“嗯。”安格塞斯垂下目光,确认那枚戒指已经留在对方指上。小雄虫的手指,白又细腻,骨头也软。是弗里兰斯寒季的雪,松松软软,缓慢地湮落,任由他攥了一捧,顷刻就要消融。宁柚不舒服地挣了一下,很快从他的怀抱脱逃,骂骂咧咧掸掉落在自己肩膀上的鳞粉。安格塞斯默默伸手,似是要帮他摘掉发尾沾染的闪蓝,被那双红眸自下而上瞪了一眼,动作一停,立即收回去,就像被那软绵绵的眼神威慑住了。“……?”宁柚困惑地看他。这个不讲理的家伙,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。夜里,军雌立在他身前,遮挡风口,衣摆被吹得轻飘。宁柚抬起手腕,他的手背朝向雌虫,如同在张扬地展示。被注视的时候,他的手指却不自然地蜷起,微微朝袖子里缩,有些慌不择路的意思。但他仍然抬起头,倔强道:“这是什么意思,安格塞斯。”安格塞斯注视那处,安静地看着。圆形切工的晶钻,打磨得匀称漂亮,能够折射所有抵达晶石表面的光。纯度高达9995以上的赤瑙晶石,在黑夜里,呈现无色透明的模样,唯有宁柚手腕轻颤的时候,背后透过一丝微光,某一棱闪过殷红,极尽神秘娇娆。本被称作如若浸血的色泽,在那玉白清瘦的指上,好像迸溅出一滴草莓汁液,鲜甜四溢。平心而论,这枚首饰的确与他相衬,可爱不失风情。他的指甲修剪圆润,短短平平,像完全褪去野性的家猫。他没有攻击力,也保护不了自己,应该被豢养在世界上最隐秘温暖的地方。任何聚焦在他身上的目光,都会变成伤害他的武器。安格塞斯想。流淌在他血液里的危险因子又在躁动,宁柚变成一点火星,总是轻而易举烧毁他的理性。近在咫尺的距离,他感到难以言说的煎熬和幸运——他本以为,今天见不到宁柚了。“给你。”“为什么?”“……漂亮。”安格塞斯声音轻下去。“所以呢?”宁柚平静地看着他的眼,“为什么给我。”“适合。”“我吗?就因为这个……”军雌迅速否认:“不是。”他盯着宁柚,瞳孔里的蓝在变深。“因为喜欢。”他努力捋直舌头,像把心中反复排演的话吐露而出。声音顿了一下,他又补充:“……喜欢你。”宁柚:“哦。”他应得很淡,几乎有点敷衍的含义,安格塞斯怀疑他其实并没有听清。然而下一瞬,面前的小雄虫却收回手,掩在唇边,轻声发笑——“谁教你的?”“安格塞斯,我想知道,是谁教你这样说的?”安格塞斯:“没有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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